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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中医治未病服务(四诊仪)的公示 |
| 发布时间: 2026/8/17 16:07:14 阅读次数: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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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为了满足不同层次医疗卫生保健的需求,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价费 【2012】201号有关规定,我院开设中医治未病服务,于2026年8月17日始增收: 中医治未病服务(四诊仪),定价为100元/人次 公示期 10 个工作日。 备注:该类项目均为自费项目,需自费结算,自愿选择,特此公示。
乐清市中医院 2026年8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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