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医院首页 > 院务信息 > 关于新增医疗服务价格标准的公示 > 正文
关于新增医疗服务价格标准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1/6/18 10:45:57 阅读次数:7144

为了满足不同层次医疗卫生保健的需求,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浙价医〔202111号)及温州市医疗保障局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温医保联发20219号)有关规定,我院于7月1日始新增以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将服务价格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单位

价格(元)

备注

小儿末梢采血

5

火龙罐综合灸

人次

100

限月经不调、痛经,更年期综合征,腹胀、消化不良等。每次不少于30分钟

辅灸

人次

450

限风湿免疫性疾病。每次不少于2小时

中医手法排乳

人次

160

浮针皮下软组织松解术

部位

200

备注:该类项目均为自费项目,需自费结算,自愿选择,特此公示。  

 

                                       乐清市中医院     

2021618

  
 
   
浙WWS标2012042600018号
  医院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人才招聘 | 流量统计
  Copyright © 2011~2012 乐清市中医院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 33038202002603号
  医院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建设东路206号 电话:联系电话 亿新科技 技术支持 浙ICP备10009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