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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学院第六期“浙江省医学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11/7 14:15:10 阅读次数:10622

各学院、附属医院、相关处室:

  根据《关于开展医学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培训工作的通知》(浙卫办科教发〔2009〕3号)要求,本中心决定开展第六期“浙江省医药卫生科研人员医学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培训”,培训对象经考试合格,颁发“浙江省医学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将作为全省医药卫生科研人员申报涉及医学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相关课题、成果奖励的重要依据,也适用于申报浙江省科技厅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项目(实验动物)。同时,废除2006年12月前获得的浙江省医学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动物实验技术人员资格认可证”,2007年1月以后获得的依然有效,但将逐年作废。

  现将举办培训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校本部各学院、附属医院(含非直管附属医院)、教学医院的科教人员、医生、教师。
  二、培训名额:80人,报满为止。
  三、报名时间:11月7日至11月16日
  四、培训时间:12月8日至12月11日
  五、报名方法:
  1、校本部各学院报名人员可从温州医学院主页“校园公告”或本中心网页(http://www.wzmc.edu.cn/dw/)的“通知通告”栏里下载培训班报名表,如实填写并发送报名表的电子文档至:wzmcdw@163.com
  2、各医院报名人员由医院科教科汇总,并于11月17日前把报名人员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wzmcdw@163.com
  六、缴费方法:所有报名人员必须于2011年12月7日9:00—16:30到温州市龟湖饭店培训班会务组缴费,并现场报到注册。
  七、报名人员注册时:
  1、提供报名表一份(粘贴着一张免冠正面单寸照片)
  2、提供免冠正面单寸照片一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和联系电话(照片用于制作证书)。
  3、领取资料,包括《培训班日程安排表》等。
  八、培训费:500.00元/人(含资料、教材,住宿等自理),开具正式发票。
  九、培训地点:温州市龟湖饭店(温州鹿城区龟湖路225号)
  十、联系电话:0577-86689908(兼传真)
  联系人:朱老师13706664500(664500)
  地址:温州医学院茶山校区实验动物中心办公室(11号楼B201室)

温州医学院实验动物中心
201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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