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医院首页 > 医院文化 > 乐清市中医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 正文 |
乐清市中医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 2012/1/18 14:29:18 阅读次数:13397 |
乐清市中医院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乐清市委、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乐委发〔2011〕81号)和《乐清市卫生局关于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乐卫发〔2011〕65号)的要求,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进一步增强我院防腐倡廉工作实效,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通过识别风险,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形成相应工作机制,实现制度化、系统化、标准化运作,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制约环境,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真正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党风、政风、干部作风的全面优化,加快我院全面建设步伐。
二、实施范围
(一)明确重点对象。医院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作为查找廉政风险工作的重点对象。
(二)突出重点领域。要把医药采购、基建工程、人员录用、干部任免、财务管理等涉及人、财、物和群众利益的科室、部门作为查找廉政风险的重点。
(三)抓住重点环节。要把廉政风险查找活动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等各个环节,同时要坚持预防为主,突出事前防范,加强制度预防,有效地防范各种风险。
三、主要任务
通过“查找廉政风险、健全防控机制”工作,认真查出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引发腐败的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相应的预警防控措施,着力推进党务、政务、院务、医务公开,确立“勤廉为民、和谐兴卫”的服务理念,增强法制意识、规范意识、服务意识;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权力运行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到2011年底前初步形成以“制度管人、制度管事、制度管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一)排查廉政风险,实行分级管理(6月至7月)
1、全面查找廉政风险。按照各科室职能、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采取自己找、大家提、组织点、群众议、集体定等方式,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一是查找个人岗位廉政风险。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对照以往履职、执行制度等情况,认真分析查找出个人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执行制度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填写《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附件1),并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确认后,交院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归档备案。二是查找我院内设部门廉政风险。针对我院内部“人、财、物” 管理等事项重要岗位,由相关科室对照职责定位等情况,查找在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并细化分析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填写《单位内设部门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附件2),并由分管领导审核后,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三是查找“三重一大”廉政风险。结合单位特点,重点查找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填写《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报局纪检监察室备案。
2、客观评估风险等级。在查找出廉政风险点后,按照风险发生的机率大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评估廉政风险。廉政风险分为三级:一级风险为发生机率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如涉及较大的人财物管理权或自由裁量权的岗位。二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违反党纪政纪和相关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风险。如涉及不直接拥有人财物的支配权,但可借助工作中的权力和机会谋取私利的岗位。三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小,或者一旦发生造成的影响程度较低、程度较低,通过一定手段很快能解决的风险。主要涉及没有人财物等权力、工作内容较公开透明的岗位。廉政风险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一级廉政风险由医院主要领导负责,二级廉政风险由医院分管领导负责,三级廉政风险由科室(组)负责人直接管理和负责。
3、建立廉政风险信息库。对梳理出的职权,按照风险发生机率和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登记、汇总并统一备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要加强综合分析和研判,结合信访举报、考核检查等渠道获得的信息,形成廉政风险信息库。 (二)落实预防措施,加强权力制衡(8月至10月) 1、加强岗位廉政教育。根据廉政风险等级和岗位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2、规范业务工作流程。针对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和业务特点,按照“程序法定,流程简便”的要求,制定岗位职权、制度目录和业务流程目录,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程序,固化工作流程。
3、强化权力监督制约。针对岗位职责和权力风险情况,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架构。全面实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行政问责制。
4、公开“权力清单”。推进政务公开,公开办事流程、权力依据和办事结果。推进公开承诺制度建设,实时监控廉政风险,促进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公开化、程序化。
(三)完善工作机制,有效防控风险(11月至12月)
1、建立廉政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收集的廉政风险信息进行比对分析,判定廉政风险的等级和实际发生的可能性大小,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及早预警和控制,努力化解各类廉政风险。
2、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按照“没有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的原则,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出岗位预警、单位预警、综合预警,并采取自查自纠、教育提醒、廉政谈话等方式,及时预警提示和纠正,避免发展成违纪违法问题。
3、建立风险防控考核机制。通过信息监测、定期自查、上级检查、社会评议等方式,对廉政风险防控效果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逐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纠错整改和责任追究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将预防关口前移、规范公共权力有效运行、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为加强廉政风险防范控工作的监督,成立了乐清市中医院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倪永华同志任组长,陈晓东、吴文孟、王建敏、樊新奇等同志为副组长,南志成、谢志、周艳、郑加豪、何利勇、胡敏、夏娥敏、卢明象、周朝城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院纪检监察室,具体负责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突出党员领导干部,以及“人、财、物、事”等关键岗位和重点人员,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融入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坚持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积极稳妥、循序渐进,不断优化防控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预防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各科室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院廉政风险防控建设领导小组适时组织抽查。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对风险排查不到位、防控措施不落实、工作开展不认真的科室,要追究其负责人的责任。
|
|